OIC 服务器条例

第一章 总则

  1. 为维护 OIC 服务器秩序,保证游戏平衡、公平,制定本条例。
  2. 本条例所称“玩家”,是指在 OIC 注册,并实际游玩过 OIC 的 MC 账号(ID)及其实际操纵者。
  3. 本条例所称”管理员“,是指 OIC 服务器管理委员会成员。其名单会定期在服务器群内公布。
  4. 本条例所称”管理组“,是指 OIC 服务器管理委员会。
  5. 本条例所称“机器”,是指可以半自动或自动量产某类物资的设施。
  6. 本条例所称“建筑”,是指玩家建造的用于居住、观赏等行为的设施。

第二章 玩家

  1. 服务器不禁止玩家的一切作弊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外挂、利用游戏特性或服务器 BUG 来刷物资(如 1.16 海豚,1.17 铁砧)等。

    前款所称”外挂”,包括但不限于:

    • 飞行。
    • 杀戮光环。
    • 击退抵抗。
  2. 玩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立即永久封禁 ID。

    • 引战。
    • 无理由攻击其他玩家。
    • 守尸。
    • 使用 TNT、生物、末影水晶,等,未经建筑或机器所有人同意,损坏建筑或机器且行为恶劣,损坏程度大,情节严重的。
    • 封锁他人设施的。
    • 故意使得服务器延迟增大的。
    • 未经允许取走他人私有物资,且情节特别严重的。
    • 单月触犯本条例十五次及以上的。
    • 拒不递交罚款的。
    • 其它管理组规定的行为。
  3. 玩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临时封禁 ID 10 天以上,300 天以下。

    • 单月触犯三次本条例。
    • 故意损坏建筑或机器但情节较轻的。
    • 未经允许取走他人私有物资,且数额较大,情节严重的。
    • 其它管理组规定的行为。
  4. 玩家单月触犯三次本条例的,在执行本章第三条的处罚外,没收违反者所有游戏币。

  5. 玩家有下列行为的,处以 20000 游戏币以下的数额不定的罚款:

    • 未经允许取走他人私有物资但情节轻微的。
    • 故意损坏建筑或机器但情节较轻的,在执行本章第三条的处罚时,由管理组决定同时除以罚款。
    • 其它管理组规定的行为。

第三章 管理员

  1. 管理员应当秉持“玩家至上”的态度,认真服务玩家。

  2. 管理员不得利用职权便利(OP),获得不正当财产。若有此行为,每次发现临时封禁 ID 10 天以上,300 天以下。

  3. 管理员每周至少上线 5 分钟,若每周上线时间小于 5 分钟的,每月罚款 10000 游戏币。

    如有特殊情况

  4. 管理组组长(服主)有权任免管理。但,管理的任免需要由至少 3 名普通玩家同意方可实施。

  5. 管理员在经过管理组组长的批准后,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OP。

第四章 处罚的决定与实施

  1. 服务器实施举报制度,任何玩家在发现其它玩家违反规则的,可以进行举报。

    玩家可以通过游戏内邮件、游戏内私聊、QQ 内私聊和 QQ 内群聊进行举报。

    玩家的举报需要提供如下信息:

    • 被举报人
    • 证据
    • 违反的条例(第几章第几条)
    • 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应有的处罚

    若玩家提供的信息中不全部包含前款所述的信息(最后一条除外),管理组有权不予受理。

    第二款所述证据包括:

    • 游戏截图
    • 聊天记录
    • 插件记录
    • 其它管理组认可的证据
  2. 玩家在举报时,若因能力、权限不足,导致无法收集本章第一条第二款所述的全部信息的(最后一条除外),可以寻求管理组的协助。管理组应当给予适当的协助。

  3. 玩家举报后,管理组应第一时间确定是否受理。

    若确定受理,则应在一周内完成如下工作:

    • 整理证据并验证其真伪
    • 问询当事双方
    • 确定被举报人的违规行为适用的条款及其处罚
    • 出具《违规行为举报告知书》并公示
    • 经当事双方、管理组和其他玩家确认处罚无误后,实施处罚。
  4. 《违规行为举报告知书》应当包含如下内容:

    • 违规的行为
    • 违规行为适用的条款
    • 处罚
    • 证据
    • 实施人

    处罚的实施人一般为管理组指定的管理员。在特殊情况下,管理组可以指定普通玩家作为实施人。

  5. 处罚决定后,实施人应在 5 日内完成处罚的实施。

    实施人未在指定日期实施的,举报人可以向管理组申请强制实施或更换实施人。

  6. 对于封禁类的处罚,管理组实施处罚的管理员应当像被封禁用户出具《封禁告知书》。

    《封禁告知书》应当包含如下内容:

    • 封禁的原因
    • 封禁的实施人
    • 封禁的时长
  7. 被举报人如对处罚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向管理组提出申诉。

    申诉须在《违规行为举报告知书》公示期间提出。

    申诉人需要提供本章第一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。

第五章 附则

  1. 本条例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启实施。
  2. 管理组保留对该条款进行修改、解释的权力。